普米族历史 普米族是怎样实行土地流转的

民俗风情 2025-04-30 00:32www.198689.com民俗风情

在封建领主制时期,普米族的土地制度及其与土司的关系

普米族在封建领主制时期,实行的是土司制度下的土地占有制。土司是最大的领主,拥有大量的土地,而普米族百姓则一般拥有一块份地和少量的出租地。普米族对份地拥有较为固定的占有权,可以世袭、转赠、出租和抵押,但一般不能任意买卖。部分普米族根据土地占有的多少,每年需要向土司缴纳一定的地租。

在普米族内部,土地占有差异较大。一些高层人物,如伙头、总伙头等,除了拥有封建份地外,还占有土司赠予的俸禄地“伙头地”和官地。这些人在土地上享有特殊地位,不纳赋税,不服劳役,仅在某些特殊场合向土司供奉实物。他们常凭借势力兼并土地,成为富裕户,甚至养有家奴和长工。

对于一般的普米族百姓,他们占有一块封建份地,最初份地的分配是以村落为单位,由土司整片划给。普米族所种份地需向土司缴纳地租,但各地并不统一。有的人家按土地大小缴纳地租并服一定劳役,而有的仅在土司遇到重大事情时缴纳什物。

在新营盘、跑马坪等地区的普米族,不向土司缴纳地租,但在土司遇到重大庆典时会献上贡品。在坝区,部分普米族不缴地租,但必须为封建主服劳役。普米族百姓还可以将未种完的土地租给周围的彝族,收取租税。

到了民国年间,由于土地转租、典当的盛行,土地逐渐集中到少部分人手中,部分普米族百姓失去了土地,不得不承受沉重的租佃剥削。新中国建立后,普米族人民获得了翻身解放,通过民主改革、土地改革等举措,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如今,普米族人民在全国和地区各级代表机构中都有代表和干部,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在宁蒗等县的普米族地区还建立了民族乡,普米族干部在各条战线上积极发挥作用。普米族的土地制度及其与土司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巨大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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