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知县月薪一月几两银子?一般不超过5两
满清时期的知县月薪微薄,仅有几两银子,远远不足以维持一个家庭的日常开销。以知县的地位而言,其家庭每十天的开支便需耗费好几两银子,可见其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巨大差距。
知县的任职并非单一的存在,他需要一套班子来支撑。这其中包括干粗活的仆人、长随、师爷等,这些人主要用于协助知县处理政务、出谋划策以及解决一些知县不便亲自出面的事务。这些人员的费用并不由官府承担,而是由知县自行解决。
在地方做官,除了基本的薪水外,知县还有许多其他的收入来源。首先是火耗银,这是老百姓在交纳税收时多缴纳的一部分费用。因为古代税收以白银为主,而农民所交的往往是碎银,需要铸造成大银锭后上交。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损耗,官府便以此为借口收取火耗银。这些费用并未上交,而是成为了知县的灰色收入。
除此之外,还有养廉银,这是官方为了规范火耗银而发放的一种补贴。养廉银并不能真正起到养廉的作用,许多知县仍然会通过各种方式敲诈勒索乡民和富户。比如在小吏和亲随的协助下,通过找茬的方式迫使纳税人行贿。一旦事情败露,亲随或小吏会承担责任,而知县则能置身事外。
司法腐败也是知县的一种重要收入来源。在判案过程中,一些恶棍小吏会替人扭转官司结局以获利。电影《九品芝麻官》中的情节便是生动写照。一些有权势的人通过行贿知县,便能改变案件的结局。
知县的腐败并非个例,而是普遍现象。在《红楼梦》中,贾政虽然是个清官,拒绝接受贿赂,但他的手下靠此捞钱的官吏们纷纷辞职,导致家里每年需要他拿几千两银子来维持家计。而这些银两远不能维持他的亲随和仆人的生计,更别说还要向上级送礼。最终,贾政不得不从家里拿钱来维持局面,却仍然被人非议。
知县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灰色收入和各种腐败手段。在当时的背景下,清廉的知县寥寥无几,大多数人都难以抵挡各种诱惑和压力,走上了腐败的道路。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