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位自愿殉葬的妃子 何时禁止殉死
董鄂妃与顺治的生死离别:遗诏背后的爱恨情仇
那个冬天,董鄂妃离世后的天空都显得格外的沉重。仅仅一年后,顺治皇帝也染上了天花,生命垂危。在顺治十八年正月初六的黄昏,大学士王熙被紧急召到皇帝的病榻前,为即将逝去的皇帝撰写遗诏。
王熙在《年谱》中深情地回忆,这份遗诏的字字句句都是经过皇帝的亲自认可,“凡三次进览,三蒙钦定,日入时始完”。当晚,顺治皇帝驾崩,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王熙在完成遗诏后,将所有与遗诏相关的物品妥善保存,此后再未提及此事。
这份遗诏中却隐藏着一段令人费解的谜团。其中写道:“端敬皇后(董鄂妃)于皇恪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政聿修。朕仰奉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过从优厚。但未能以礼止情,诸事窬溃不经,朕之罪一也。”
其中的“未能以礼止情”,虽然措辞委婉,但无疑是对董鄂妃的一种间接谴责。王熙坚称自己写的遗诏已经经过顺治的同意,但根据顺治的个性,他应该不会在临终前对董鄂妃有如此不利的话语。这份遗诏似乎成了对他们爱情的否定。那么,遗诏是如何变成这样呢?
从顺治死亡到公布遗诏之间,有四个时辰的时间。清史专家孟森先生推测,“其间必有太后及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董鄂妃的葬礼规格在遗诏中被提及,显然是有意为之。有人猜测这可能是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怨恨的体现。孝庄太后从一开始就对顺治和董鄂妃的结合表示不满,而顺治的早逝,很自然地被归咎于董鄂妃。
正如《红楼梦》中的元春一样,每一个后妃的命运都关系着外戚家族的荣辱。孝庄太后的愤怒使得另一个女人,贞妃(董鄂妃的堂妹),感到了恐惧。为了平息孝庄太后的怒火,保全家族,贞妃选择为顺治殉葬。她的牺牲换得了董鄂妃家族的一丝宽恕。
那年,贞妃刚刚二十出头,她失去了姐姐和丈夫,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她从未像堂姐那样获得顺治的爱情和地位,但最终的命运却是为顺治和董鄂妃那段激烈的爱情付出代价。贞妃的死亡被称为“从殉”,这是中国古代一种极其丑陋的制度。
后来,康熙追封贞妃为皇考贞妃,并将其埋葬在孝陵东边的妃嫔陵寝里。即使死后,贞妃依旧备受冷落。值得一提的是,董鄂妃与顺治的骨灰所放的地宫是清东陵中唯一未被盗过的,这或许是对这对恋人最后的慰藉。
由于顺治染上天花而离世,皇族选择了已经出过天花并且表现优异的皇三子作为新的王位继承人,他就是后来的康熙皇帝。
康熙十二年(1673年),康熙下令禁止殉葬行为。从此,“从殉”这一残忍制度在中国历史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