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造假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深度探讨:如何使造假者面临无法承受的代价
作者:刘效仁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打假”成为了热门话题。李克强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要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并强调要让违法者付出他们无法承受的代价。这也标志着工作报告连续六年将打假列为年度工作重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的表态进一步印证了的决心。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已经成为国民的心腹之患,特别是在食品、药品等关键领域,假劣产品泛滥成灾。对此,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全国人大代表、优秀民警郝世玲建议将制假售假直接纳入刑法,并主张加大惩罚性赔偿。她认为,现行的法律对制假售假的惩罚力度过轻,导致利润过高,吸引了大量不法之徒。郝世玲指出,很多制售假案件中都有惯犯、累犯的身影,这正是罚得太轻、利润太大的直接后果。
事实上,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直接威胁到公共安全,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更重要的是,它直接损害了的公信力,玷污了法律的权威。从近年来的情况来看,制假售假的暴利远高于所能付出的成本,这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的关键原因。
国家在打假方面已经创新了一些制度,如巨额惩罚、内部举报人、建立诚信黑名单等,但仍然未能形成实质上的威慑力。必须加大打击力度,降低制售假的违法犯罪成本,让违法者付出他们无法承受的代价。
郝世玲四十年的公安一线工作经验让她对假货的打击有着切肤之痛。她表示,打假并非单靠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消费者中的任何一方就能解决,关键在于提高制售假的违法犯罪成本。
法学教授王新也建议从刑法立法入手,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并呼吁最高法、最高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从更高的国家战略角度打击制售假行为。
我们期待立法机关能从完善立法入手,早日将制售假行为纳入刑法,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形成严厉的法治威慑力。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发多发势头,让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我们坚信,只有让造假者付出他们无法承受的代价,才能真正达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目的。这是的决心,也是社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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