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千元

宇宙奥秘 2025-05-03 11:32www.198689.com宇宙奥秘

一、事件概述及法律判决

田菲与闺蜜周倩因借款纠纷引发争执。田菲在朋友圈发布了包含“骗子”“垃圾”等侮辱性词汇的内容,并在私聊中对周倩使用攻击性语言,导致周倩的社会评价受到严重影响。经过法院审理,认定田菲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在朋友圈连续7天公开道歉,并赔偿周倩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类似案件,张女士因在朋友圈发布辱骂赵女士的内容被起诉。法院同样判决张女士删除不当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赵女士5000元。这些判决均依据我国《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和侵权责任的规定。

二、法律要点

1. 朋友圈的“公共属性”

法官明确指出,朋友圈的信息可以被不特定的人群浏览和转发,即便设置了分组可见,其仍然具有一定的“半公开”性质。朋友圈并非完全的私人空间,发布不当言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 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

发布的内容需要包含侮辱、诽谤等负面言论,并且这些言论客观上导致当事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例如,田菲的言论在共同好友圈中传播,对周倩造成了实际的社会评价降低。

3. 赔偿金额的裁量因素

法院会根据侵权行为的传播范围、持续时间以及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来综合判定赔偿金额。如田菲的言论虽然短期内集中传播,但因其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小,所以赔偿金额较低;而张女士因长期发布辱骂性内容且影响恶劣,赔偿金额相应较高。

三、从类似案例中得到的启示

1. 线上言行需谨慎

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情绪化的内容发布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我们在朋友圈发言时需谨慎,避免因琐事纠纷而辱骂他人,即使未明确提及对方姓名,也可能构成侵权。

2. 司法实践趋势

近年来,因社交媒体侵权引发的诉讼呈上升趋势,法院普遍采取“删除内容+公开道歉+赔偿”的判罚组合,强调修复名誉与实际惩戒并重。

3. 人际矛盾处理建议

当遇到经济纠纷等矛盾时,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解决,避免将情绪化的宣泄转化为侵权行为。例如,田菲若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借款,或许就可以避免额外的赔偿责任。我们也要学会尊重他人,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矛盾,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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