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中俄友好合作条约:构建世代友好的永恒基石
一、签署与生效的庄严时刻
2001年7月16日,历史的见证下,中国的主席江泽民与俄罗斯的总统普京,在莫斯科共同签署了《中俄友好合作条约》。这份条约于2001年10月27日得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并在2002年2月28日双方互换批准书后正式生效。它的有效期初始为20年,然而在2021年到期后自动延期5年,显示了中俄两国之间的深厚友谊与坚定合作的决心。
二、核心原则与内容的丰富内涵
该条约确立了“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核心理念,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两国长期睦邻友好的方针。它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新型国家关系模式,并相互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及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在合作领域上,涵盖了政治、经济、科技、人文等多领域,包括能源、航天等大型战略项目。它还强调维护全球战略稳定,推动构建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
三、延期决定的重大意义
2021年6月28日,中俄元首通过视频会晤,宣布条约延期。这一决定为新时代中俄关系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合作框架,助力双边关系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延期的意义在于,它强化了中俄作为全球战略稳定的支柱作用,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地区安全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四、合作成果与深远影响
自签署以来,中俄双边贸易额实现了惊人的增长,从2001年的80亿美元增至2020年的1040亿美元,增长超过12倍。这一条约不仅成为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典范,而且在这20年来为欧亚地区的稳定及世界和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它通过法律形式为中俄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其延期标志着两国将继续深化战略协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总结,中俄友好合作条约不仅是两国关系的基石,更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文件。它见证了中俄两国的深厚友谊和坚定合作的决心,为新时代的国际合作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