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
换届纪律“十严禁”解读与监督落实机制
一、换届纪律“十严禁”核心内容解读
1. 严禁结党营私
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严禁培植个人势力或结成利益集团。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党纪政务的严肃处理。
2. 严禁拉票贿选
通过宴请、电子红包、委托他人拉票等非组织行为拉票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3-5条: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个人干预用人
针对以贿赂手段谋取职务或为他人谋利的行为,将先停职或免职,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通过拉关系或要挟手段谋取职务的行为,不得提拔,并根据情节追究责任。个人不得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否则将取消任用决定并追究责任。
6. 严禁说情打招呼
对于违规干预干部选拔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并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7. 严禁违规用人
针对突击提拔、超职数配备等违规行为,相关任用将被视为无效,并追究责任。
8. 严禁跑风漏气
对于泄露换届保密信息的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9. 严禁弄虚作假
对于篡改档案或隐瞒事实的行为,将予以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10. 严禁干扰破坏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境外势力等干扰选举的破坏行为。
二、监督落实机制
为确保换届纪律得到切实执行,实施以下监督落实机制:
资格审核与全程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候选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廉洁情况等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对选举流程实施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合规,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责任倒查与纪律教育并行
对于换届中出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处理直接当事人,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专题培训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明确程序规范的严肃性。
多部门联合督导强化监督力度
中央纪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纪律文件,明确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将换届纪律纳入党建督查和述职评议,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机制。
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换届工作在严明的纪律下进行,维护党和国家机关组织建设的纯洁性和严肃性。这不仅是对每一位参与者的要求,也是对党和人民的承诺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