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重刑犯越狱案休假狱警获刑喊冤
辽宁省凌源市第三监狱发生越狱事件纪实
日期:2018年10月4日
在辽宁省凌源市第三监狱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越狱事件。两名重刑犯王磊和张贵林巧妙地越狱,引发了广泛关注。这次事件不仅震撼了社会,也对监狱的管理制度敲响了警钟。
事发后,两名罪犯在河北省平泉市落网。在抓捕过程中,平泉市公安局的2名辅警不幸发生车祸殉职,令人痛心。两个月后,法院对两名逃犯以脱逃罪判刑,二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凌源第三监狱的监狱长在事件后被免职,另有6名狱警因渎职被提起公诉。其中,王贯群身为凌源第三监狱二监区狱侦干事、挂职二监区管教副监区长,也因涉嫌渎职被起诉。尽管王贯群声称他在案发前已休年假,与事件无直接关联,但法院一审认定其犯玩忽职守罪。对此,王贯群表示不认可,坚决上诉。
两名罪犯是如何成功越狱的?他们锯断监舍铁栏,撬开窗户和门,翻过铁丝网、围墙,成功逃脱。在这一过程中,监狱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张贵林在生产区偷得钢锯,带入监舍。王磊连续四个晚上用钢锯锯断窗户铁栏,用床单遮掩。凌晨时分,两人逃出监狱。整个过程涉及多个环节的失职失责,但相关责任人员却称自己在休假中无责任可推。同时其他狱警也声称自己并未直接负责该区域的管理和监控工作。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监狱管理漏洞的关注和质疑。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监狱管理漏洞的思考和讨论。如何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如何确保监狱的安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思和解决。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那些为维护社会安全付出辛勤努力的警察和工作人员们。他们的责任重大而艰巨我们应该向他们表示敬意和支持他们的正义行为保障我们的社会安全和稳定和平安!这次越狱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加强警惕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此次越狱事件不仅是对监狱管理的一次严峻考验更是对我们每个人的警醒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共同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安宁!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守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同时我们也要向那些英勇的警察和工作人员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他们用自己的汗水和付出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让我们心怀感激铭记他们的付出!同时呼吁全社会一起参与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此次越狱事件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再次向英勇的警察和工作人员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深的感谢!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安全、美好!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创美好未来!河北省平泉市台头山镇,在10月6日的清晨,笼罩着一层阴霾。就在这一天,两名越狱逃犯在越狱58小时后相继落网。这起事件源于辽宁省朝阳市的一次重大脱逃事件,两名罪犯在精心策划后成功越狱。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于2018年12月对这起脱逃事件进行了判决。张贵林、王磊因脱逃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和四年六个月,之前的刑期也一并执行,决定对两人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对监狱管理漏洞的深入。
在这起事件中,锯条等作案工具起到了关键作用。公诉人多次提到“严重不负责任”,并特别指出王贯群在多个重要岗位上的失职。公诉人认为晾衣房、劳动工具管理、危险犯包控、搜身、清号等环节均存在严重问题。王贯群的辩护律师王誓华对此表示异议。
王誓华认为,这些管理工作并非王贯群的职责范围。根据辽宁省凌源市第三监狱的规章制度和监狱人民警察的规定,工具箱的检查、劳动工具的管理、清号以及搜身检查等都有明确的负责人。在这一连串的失误中,涉及到多个岗位狱警的直接责任。例如,防护栏被锯断多日未被发觉,这是狱政管理科内管副科长的责任;中心岗、正门岗的警务大队看守人员也未能发觉异常。王誓华坚称,这些失误都是因为各岗位人员在值班过程中的过失造成的。
王贯群在案发时正处于休假期间,这引发了关于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争议。根据当地的监区工作规范,专管警察在休假期间,其职责会转移给其他警察。王誓华称,“王贯群的专管职责在他休假的第八天已经转移给其他在班警察,此后发生的脱逃行为应由代管警察负责,王贯群不负专管责任。”王誓华还指出,《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职位设置》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得指定临时负责人,因此王贯群被安排代理副监区是违反规定的。
王贯群在接受采访时坚称自己无罪,并对此案审判程序存在的不合法之处表示质疑。他表示不服这个判决并将进行上诉。这起案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监狱管理漏洞的关注,也让法律界人士重新审视监狱管理制度和法律责任认定的问题。整个案件过程充满曲折和争议,令人深思。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脱逃事件,更是对法律制度和社会责任的一次严峻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