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掉入没有井盖的管道中受伤 管道管理方担责八成

恐怖故事 2025-07-05 11:59www.198689.com恐怖故事

标题:电信公司担责八成,市民许先生管道事故获赔偿

元旦当晚,东莞的许先生遭遇了一场意外。在追赶子女的途中,他踏入了公路与人行道间的绿化带,却意外掉入一个没有井盖、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管道中,导致身体多处受伤。经过一系列的治疗和与管道管理方的交涉,最终将电信公司告上法院。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做出了判决。

事发当晚,许先生带着家人到大屏障森林公园游玩,却在追赶子女的途中遭遇了这场意外。绿化带中的管道没有井盖和警示标志,仿佛一个隐藏的陷阱,许先生不幸中招。经过紧急救治后,许先生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认为电信公司作为管道的管理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信公司在庭审中辩称,许先生未能证明其确实掉入该公司管理的管道中受伤。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许先生的主张有证人证言、报警回执以及住院证明等证据支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结合电信公司巡查时发现管道没有井盖的事实,法院认定许先生确实是因电信公司管理的管道没有井盖而受伤。

关于双方的责任划分,法院认为电信公司作为管道的管理人,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在管道井盖丢失的情况下,电信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未在管道周围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保障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而许先生作为成年人,在借道绿化带时,应对环境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但存在一定疏忽,对事故的发生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综合考虑各方在本次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和责任的划分,法院酌定电信公司承担80%的责任,许先生承担20%的责任。经过核算,许先生的损失为7404.11元,法院最终判决电信公司赔偿许先生各项损失共计近6000元。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既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也提醒了各企业对公共安全的重视。此次事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行走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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