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肝病无创诊断仪”专利的侵权纠纷案件二

奇闻趣事 2025-04-02 12:50www.198689.com奇闻趣事

近日,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及“肝病无创诊断仪”专利的侵权纠纷二审案件。该案涉及一项名为“使用切变波的成像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引发了业界广泛的关注。

在二审中,最高法院对海斯凯尔公司的行为进行了全面审查,并作出了不构成侵权的判决。据悉,海斯凯尔公司是一家制造和销售医疗设备的公司,被指控制造、销售以及许诺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弹性测量公司的专利权。最高法院经过仔细审查后发现,海斯凯尔公司的产品并未构成侵权。

该案涉及的技术问题复杂,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详细解释了涉案专利和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涉案专利采用的是“观察+全部接收”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在于完整地观察并记录切变波在粘弹性介质中多点的传播。而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则采用“延后观察+部分接收”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在于减少计算时间并降低系统复杂性和成本。经过对比,最高法院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因此并未构成侵权。

这一判决结果对于业界来说具有重要影响。一方面,它明确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为公众提供了合理的保护;另一方面,它也为其他面临类似纠纷的公司提供了法律参考。该案还确立了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规则,强调了对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给予全面、充分的尊重的重要性。

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这一判决提醒他们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清晰、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并明确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对于法官来说,他们在解释权利要求时,可以使用专利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与涉案专利存在分案申请关系的其他专利以及生效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等所记载的内容,但绝对不能脱离上述内部证据而进行,并且应当站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角度进行。

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在保护专利权的也确保了公众享有使用技术、通过其他方式创新技术的自由。它对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于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关键议题

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的核心任务在于判断被告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这一判断过程中,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的具体权利要求之间的技术特征比对,无疑是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所在。技术特征比对的结果,是判断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基石,法院会以此为基础作出裁决。

对于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而言,如果不能提供有力证据,或者所举证据无法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那么当事人的主张便无法得到支持,无法认定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成立。这一点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尤为重要,因为证据的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侵权行为的认定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

进一步来说,人民法院在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会全面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了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那么人民法院会认定其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如果在技术特征上有所缺失,或者有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不相同也不等同,那么人民法院会认定其并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这一判断过程,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也体现了对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尊重。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技术特征的比对结果,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这也提醒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和界定自己的技术特征,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能够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上一篇:龙是神话最强的生物 世界神话生物排名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6-2025 www.198689.com 奇技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