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万万不能写的话
财产分割类问题一直是离婚协议中的核心议题。在撰写离婚协议时,对财产分割的表述必须精确且全面,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对于财产的分割,不能仅停留在模糊的表述上,如“财产已分割完毕”或“双方再无财产争议”。这样的描述可能会带来风险,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财产,可能无法重新主张分割。每一个具体的财产项,无论是房产、车辆还是存款,都应该被详细列出,并明确其归属。为了避免任何潜在的纠纷,还应加入一条条款:如果发现遗漏未分割的财产,双方应重新协商分割,而任何一方的隐瞒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笼统的归属约定也需要谨慎。这样的表述可能会让一方放弃分割对方可能隐匿的财产,如存款、理财产品等。所有的共同财产以及它们的分割方式都应该在协议中明确列出。
关于子女相关的财产赠与问题,例如“房产归孩子所有”,这样的约定虽然出于善意,但如果没有完成过户手续,可能会引发争议。赠与房产或其他财产时,应明确过户的时间及流程。
在人身权利限制方面,有些条款可能违反法律原则。例如,限制再婚或生育的约定,以及禁止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条款,都可能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撰写这些条款时,必须确保它们符合法律规定,并尊重个人的基本权利。
子女抚养类的条款是离婚协议中的另一重要部分。关于抚养费的期限和金额,双方应该明确约定,并考虑到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抚养是法定义务,任何试图免除抚养义务的协议条款都是无效的。
在债务与房产处理方面,对于房贷的承担和债务的归属问题,双方都需要明确责任。特别是银行对于共同债务人的追究权利,以及在变更贷款人时与银行的协商流程。
离婚协议中应避免情绪化的表述和显失公平的条款。协议的核心应该是明确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建议委托律师审查协议,并在必要时进行公证或诉讼确认条款效力。
离婚协议的撰写需要细致入微的考虑和丰富的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未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