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诉《购物导报》和解
在国际影视巨星章子怡的世界里,一场关于名誉权的纷争在2010年掀起波澜。这场纷争源于一篇充满争议的新闻报道。
那一天,《购物导报》以醒目的标题吸引了众多读者的目光。标题中,“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的字眼,伴随着“金钱桃色纠纷解惊天迷局真相”的描绘,让人不禁产生好奇。署名为王小鱼和黑皓普的这篇文章,据说详细披露了章子怡与赵欣瑜之间的纷争。
章子怡方面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她认为文章中的描述与事实严重不符,特别是在涉及她与A先生以及男友VIVI的部分,失实报道严重损害了她作为国际知名艺人的正面形象。在文章发表的前一天,她的律师已经明确告知作者赵欣瑜所述并非事实,并向购物导报社及王小鱼发送了律师函,警告“不要刊载,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尽管购物导报社明知采访失实,仍选择将文章刊登,导致该报道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广泛传播,严重侵害了章子怡的名誉权。章子怡决定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开庭当天,媒体记者纷纷来到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等候。开庭前,章子怡的经纪人坐在原告席上,低声告诉记者们:“没事,一开庭他们(指记者)就得走。”果然,法官宣布此案不公开审理。双方代理人也均拒绝接受采访。经过庭审后,购物导报社与章子怡达成了和解协议。
报社向章子怡出具了书面致歉信,对因报道中的不实之词给章子怡带来的名誉伤害表示歉意。信中的内容被严格保密,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均未透露任何信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律师对此表示疑惑:“通常来说,受到名誉损失的一方都希望对方公开道歉,甚至要求对方在指定媒体上全文刊登道歉内容。章子怡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却不愿公开道歉内容,这其中或许有隐情。”或许这是双方特定情况下的一种特殊处理方式,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揭示背后的真正原因。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尊重双方的决定,并期待未来他们能为我们带来更多真实、正能量的内容。